榆林市交警支队曹某:十四万招待费招待了谁?
当代网(张建雄报道)近日榆林市交警一大队警苑小区部分居民实名举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领导曹跃峰,称其办理房产证期间存在区别对待业主、乱项收费以及账务去向不明。该小区2006年竣工,2011年7月份开始集体办理房产证,其中87户居民每户收费12000元,而剩余43户居民每户收费26000元,合计共收取216200元。同时又在2013年期间向每户收取4000元费用,用于小区锅炉改造。直至2016年10月份才将房产证办理下来。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以交警一大队芹河中队指导员曹跃峰为领导的业主委员会,竟然在2016年11月2日贴出告示,集体辞职。那么问题就来了,业主委员会为什么在收支明细里没有详细表明各项开支?难道另外有什么隐情?
本网工作人员从小区业主委员会贴出的这份收支明细里找出4点疑问:1、支办证补助费145200元。业主委员会均领取交警队单位工资,为什么还要另外补助费?2、业主委员会并未购买办公设备和车辆,那么收支明细里从何而来的购买办公用品等72439.91元?3、其它支出217500元?支出了哪里?用途了什么?4、招待费142355元,这也许是榆林市建筑行业的天价招待费吧?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房产证还需要招待?那么又招待了什么人?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5年多时间了,为何还有人不收敛不收手拿着公款吃喝?党中央的《问责条例》中,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乱项开支、去向不明,谁之责?到底是被业主委员会的领导们挥霍了还是中饱私囊?希望一大队曹指导员站出来给业主们一个交待,还社会一份干净。在群众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制度的威慑力。